4月12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研討會在重慶大學舉辦。本次研討會由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大學指導,重慶市律師協會、重慶大學法學院主辦,重慶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承辦。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靳文輝、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何洪濤出席并致辭,來自川渝兩地的法官、律師、企事業單位等相關人員500余人參加。
靳文輝向與會的各位領導、專家學者、實務部門的工作者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并談到重慶大學法學院歷來高度重視民商法學科的發展,深度參與了全國性和地方性各類立法和司法實踐,對本次婚姻法司法解釋的出臺和研究也非常重視,期待各位專家和學者能夠在全方位、多視角的暢談與交流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激發出智慧的靈感,為發展和完善中國婚姻家庭法治建設,作出重要的新貢獻。
何洪濤對重慶大學對本次會議的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謝,他談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的頒布施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回應社會關切、統一裁判尺度的重要舉措,對解決司法實踐爭議,引導家庭成員敬老愛幼、互相幫助,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意義。本次研討會旨在為重慶律師提供一個學習交流平臺,促進審判實務與律師工作深度融合,幫助律師在家事法律服務領域有更好的發展。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結合《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征求意見稿)》出臺背景,詳細解讀了“假離婚”“離婚經濟幫助”“共同財產擅自贈與”“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等社會熱點民生問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李震以“家事審判改革的‘重慶實踐’——以司法解釋(二)的適用為視察視角”為題,就重慶法院系統家事審判實踐全景、《司法解釋二》的規則銜接、家事審判的挑戰及應對等進行分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蘆明玉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視角下夫妻共同財產處置及分割的司法適用問題,通過解讀離婚損害侵權人利益行為、父母為子女婚后出資購房的司法裁量、夫妻一方擅自對外贈與行為效力與法律后果進行闡釋。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濤對贍養協議的法律適用困境提出建議。重慶揚華律師事務所主任于涵對違背公序良俗贈與合同糾紛案件的背景與法律依據、贈與配偶方訴訟主體地位分析、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是否予以抵扣等問題解密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合同糾紛案件中法官的裁判思維和要點。
主題沙龍環節,以“四令一書”在家事案件中的運用為題,由重慶市律協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楊梅主持,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晶,西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杜志紅,重慶市律協婚姻家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劉列春等擔任嘉賓,就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如何運用,人格權侵害禁令的訴求時間及執行,家庭教育指導令運用情況,運用心理學幫助律師進行撫養權糾紛調解等問題進行了互動交流。
來源:法學院
作者:侯茜 重慶律協